投資估算、經濟評價和概預算文件編制深度
1 投資估算
給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防洪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工程投資估算的文件組成、編制辦法及深度,應按建設部頒發(fā)的《市政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建標[2007]164號文)文件執(zhí)行。
園林和景觀工程投資估算的文件組成、編制辦法及深度可參照《市政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文件執(zhí)行。
1.1 投資估算文件組成
1.1.1 投資估算編制說明。
1.1.2 建設項目總投資估算及使用外匯額度。
1.1.3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及投資估算分析。
1.1.4 鋼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鋸材、瀝青及其瀝青制品等主材需用量。
1.1.5 主要引進設備的內容、數(shù)量和費用。
1.1.6 資金籌措、資金總額的組成及年度用款安排。
1.2 投資估算編制說明應包括的內容:
1.2.1 工程概況:包括建設規(guī)模、工程范圍,并明確工程總投資估算中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項目費用。如有幾個單位共同編制時,則應說明分工編制的情況。
1.2.2 編制依據:具體說明投資估算編制所依據的設計圖紙及有關文件,使用的定額、主要材料價格和各項費用取定的依據及編制方法。
1.2.3 征地拆遷、供電供水、考察咨詢等費用的計算。
1.2.4 有關問題的說明:投資估算編制中存在的問題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3 投資估算編制內容
1.3.1 建筑工程費
1 主要構筑物和管道鋪設的工程費用估算應按照可行性研究報告所確定的設計規(guī)模、工藝流程、建設標準、設備選型和主要工程套用相應的估算指標、概算指標、概算(綜合)定額或類似工程的實際投資資料進行編制。無論采用何種指標或資料,都必須將其價格和費用水平調整到工程所在地估算編制年度的實際價格和費用水平,并結合工程建設條件和特點、按照指標使用說明對實物工程量進行調整。
《市政工程投資估算指標》是編制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主要依據之一。
2 輔助構筑物的建筑工程費用可參照估算指標或類似工程單位建筑體積或有效容積的造價指標進行編制。
3 輔助生產項目和生活設施的房屋建筑工程,可根據工程所在地相應的面積或體積指標進行編制。
1.3.2 安裝工程費
1 按照單項工程設計內容和主要實物工程量,分別采用相應的估算指標、概算指標、概算(綜合)定額和費用指標進行編制。
2 主要工藝設備、機械設備,按每噸設備、每臺設備或占設備原價的百分比估算;管道安裝工程按不同材質,不同規(guī)格(包括管件)分別以長度或重量估算;供電外線按每千米造價指標估算;自控儀表、變配電設備、動力配線按主要設備和主要材料費用的百分比估算。
3 參照類似工程的實際投資資料或技術經濟指標進行估算。
1.3.3 設備購置費
設備購置費由設備原價和運雜費兩部分組成。
1.3.4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編制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系指工程費用以外的、在建設投資中必須支出的固定資產其他費用、無形資產費用和其他資產費用(遞延資產)。其他費用應計列的項目及內容應結合工程項目實際確定。其費用計算可參照《市政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建標[2007]164號)第三章第二節(jié)計列。
1.3.5 預備費
1 基本預備費:以第一部分“工程費用”總額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總額之和為基數(shù),乘以預備費費率計算,預備費率可按8%~10%計取。
2 價差預備費:指項目建設期間由于價格可能發(fā)生上漲而預留的費用,以第一部分工程費用總值為基數(shù),按建設期分年度用款計劃和人工、材料、設備價格年上漲系數(shù)逐年遞增計算;上漲系數(shù)按國家或地區(qū)有關規(guī)定計取。
1.3.6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建設期利息和鋪底流動資金計算可參照《市政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建標[2007]164號)第三章第四節(jié)計列。
2 經濟評價
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文件組成及深度應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shù)》文件執(zhí)行。
2.1 財務分析
2.1.1 財務分析表格
財務分析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格:
1 項目投資現(xiàn)金流量表
2 項目資本金現(xiàn)金流量表
3 利潤與利潤分配表
4 財務計劃現(xiàn)金流量表
5 資產負債表
6 借款還本付息計劃表
2.1.2 新建項目與改擴建項目的界定方法
1 給水工程
對于大城市和老城市的供水項目,如果既有企業(yè)以往資料的可得性和可靠性問題難以解決,項目單元可按新建項目簡化處理;如果可以獲得既有企業(yè)的資產及運營資料,也可以按改擴建項目處理。
對于新建水廠和管網,按新建項目進行經濟評價;對于在原有水廠基礎上增加(或改造)部分設備能力或技術改造,按改擴建項目進行經濟評價。
2 排水工程
以新設法人為財務主體立項建設的排水項目,按新建項目進行經濟評價。
以既有法人為財務主體立項建設的排水項目,如果從建設、運營和管理上都能分離開來,界限相對清楚,并且既有企業(yè)以往資料的可得性和可靠性問題難以解決,可按新建項目的方法簡化處理;如果是在原有項目基礎上更換或者增加設備、構(建)筑物等,用以提高水處理級別或擴大規(guī)模,則應按改擴建項目進行經濟評價。
3 燃氣工程
新建項目是指新開工建設的項目,建成后其生產和銷售形成獨立整體,可以單獨財務核算的項目(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項目亦可)。對于燃氣項目而言是指新建項目形成一個獨立整體,不再借助其他存量資產或只利用價值較少的存量資產的項目。
對于原有基礎較小,經擴大規(guī)模后,其新增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的三倍以上或建成后生產能力提高兩倍以上的項目,采用對增量與存量形成的資產進行整體評價(即結合存量資產按新建項目評價)。
對屬于局部性擴建,且新增用戶可單獨供應的項目,可以通過協(xié)議方式對公用資產進行租賃,采用新建項目的評價方法。
燃氣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燃氣轉換等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改擴建項目)是指在原有企業(yè)擁有的燃氣生產和輸配設施以及原有經營管理的基礎上進行建設的項目。
4 熱力工程
新建項目是指新開工建設的項目,建成后其生產和銷售形成獨立整體,可以單獨財務核算的項目(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項目亦可)。對于熱力項目而言是指新建供熱設施與熱用戶之間的生產、銷售能夠形成一個獨立整體,不再借助其他存量資產或只利用價值較少的存量資產的項目。
改擴建項目是指現(xiàn)有企業(yè)為了生存與發(fā)展,在原有基礎上所進行的改建、擴建項目。對于熱力項目而言是指新建供熱設施與熱用戶之間的生產和銷售環(huán)節(jié)必須利用大量的存量資產(如原熱源的輸煤系統(tǒng)、水處理系統(tǒng)、電氣儀表系統(tǒng)、公共設施、煙囪和供熱管網的主干管等),才能夠進行正常的生產、銷售的項目。
對于原有基礎較小,經擴大規(guī)模后,其新增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的三倍以上或建成后生產能力提高兩倍以上的項目,采用對增量與存量形成的資產進行整體評價(即結合存量資產按新建項目評價)。
對屬于局部性擴建,且新增熱用戶可單獨供應的項目,可以通過協(xié)議方式對公用資產進行租賃,采用新建項目的評價方法。如:在已有熱源廠內擴建鍋爐,供熱管網單獨出線供應新的供熱區(qū)域,并且項目單獨財務核算的情況,對于與老廠公用的輸煤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等設施采取租賃的方式支付相應的費用,保證財務分析投入產出一致性的原則。
5 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工程
新建垃圾收集運輸及處理項目,按新建項目進行經濟評價。
在現(xiàn)有(既有)垃圾處理場(廠)基礎上擴建或技術改造的項目為改擴建項目。
在現(xiàn)有(既有)垃圾收集運輸系統(tǒng)中,新建垃圾轉運站等,可按新建項目進行經濟評價。
2. 2 經濟費用效益分析
經濟費用效益分析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格:
1 項目投資經濟費用效益流量表
2 經濟費用效益分析投資費用估算調整表
3 經濟費用效益分析經營費用估算調整表
3 設計概算文件編制深度
給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防洪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工程設計概算的文件組成、編制辦法及深度,應按《市政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辦法》(建標[2011]1號)文件執(zhí)行。
園林和景觀工程設計概算的文件組成、編制辦法及深度可參照《市政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辦法》(建標[2011]1號)文件執(zhí)行。
3.1 設計概算文件組成
設計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頁、概算編制說明、總概算書、綜合概算和單位工程概算書組成。
3.2 設計概算編制說明應包括的內容:
3.2.1 工程概況:包括建設規(guī)模和工程范圍,并明確建設項目總概算中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項目和費用,如有幾個單位共同編制時,則應說明分工編制的情況。
3.2.2 編制依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他有關文件,具體說明設計概算編制所依據的設計圖紙及有關文件,使用的定額、主要材料價格和各項費用取定的依據及編制方法。
3.2.3 鋼材、水泥(或商品混凝土)、鋸材、瀝青及其瀝青制品等主材需用量。
3.2.4 工程總投資及各項費用的構成。
3.2.5 資金籌措及分年度使用計劃,如使用外匯,應說明使用外匯的種類、折算匯率及外匯使用的條件。
3.2.6 有關問題的說明:設計概算編制中存在的問題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3.3 工程總概算編制內容
3.3.1 總概算書
建設項目總概算書由各綜合概算及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概算、預備費用、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建設期貸款利息及鋪底流動資金組成。
3.3.2 綜合概算書
綜合概算書是單項工程建設費用的綜合文件,由專業(yè)的單位工程概算書組成。工程內容簡單的項目可以由一個或幾個單項工程組成匯編為一份綜合概算書,也可將綜合概算書的內容直接編入總概算,而不另單獨編制綜合概算書。
3.3.3 單位工程概算書
單位工程概算書是指一項獨立的建(構)筑物中按專業(yè)工程計算工程費用的設計概算文件。
1 建筑工程設計概算的編制辦法
1)主要工程項目應按照國家或省、市、自治區(qū)等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概算定額和費用標準等文件,根據初步設計(或技術設計)圖紙及說明書,按照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和施工條件,計算工程數(shù)量套用相應的概算定額進行編制。如沒有規(guī)定的概算定額時,也可按規(guī)定的預算定額編制概算,并計算零星項目費。
概算定額的項目劃分和包括的工程內容較預算定額有所擴大,按概算定額計算工程量時,應與概算定額每個項目所包括的工程內容和計算規(guī)則相適應,避免內容的重復或漏算。
按預算定額編制概算時,零星項目費用可按主要項目總價的百分比計列。若缺乏相應測算資料時,也可參考表3.3.3-1計算零星項目費率,根據項目的復雜程度和規(guī)模不同,取用不同的費率標準。
建筑工程零星項目費率參考表
表3.3.3-1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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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項目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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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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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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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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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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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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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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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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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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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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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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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和景觀工程
|
3%~5%
|
2)輔助構筑物的建筑工程費用可參照概算指標或類似工程單位建筑體積或有效容積的造價指標進行編制。
3)構筑物的上部建筑工程、輔助生產項目和生活設施的房屋建筑工程,可根據工程所在地相應的面積或體積指標進行編制。
4)對于與主體工程配套的其他專業(yè)工程,也可采用估算列入總概算。
5)對于加固改造項目可參照市場價格進行編制。
2 安裝工程設計概算的編制辦法
1)安裝工程費可按照國家或省、市、自治區(qū)等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概算定額和費用標準等文件,根據初步設計(或技術設計)圖紙及說明書,按照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和施工條件,計算工程數(shù)量套用相應的概算定額進行編制。
如沒有規(guī)定的概算定額時,也可按規(guī)定的預算定額編制概算,并計算零星項目費,零星項目費用可按主要項目總價的百分比計列。缺乏相應測算資料時,也可參考表3.3.3-2計算零星項目費率,根據項目的復雜程度和規(guī)模不同,取用不同的費率標準。
安裝工程零星項目費率參考表
表3.3.3-2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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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項目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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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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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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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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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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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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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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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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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
電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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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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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控儀表設備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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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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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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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和景觀工程中的安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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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安裝工程費也可按占設備(材料)原價的百分比率計算。缺乏相應測算資料時,也可參考表3.3.3-3計算零星項目費率,根據項目的復雜程度和規(guī)模不同,取用不同的費率標準。
安裝工程費率參考表
表3.3.3-3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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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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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費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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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機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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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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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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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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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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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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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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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
材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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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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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
設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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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儀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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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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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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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藝管道中管道管件可按延長米、件數(shù)或折算成重量計算。
3 設備購置費的編制辦法
次要設備(材料)費:在初步設計階段,根據設計深度和項目的實際情況,應計算次要設備(材料)費。
4 園林和景觀工程概算的編制辦法
1)綠化工程以苗木清單內容編制概算書,必要時應考慮土壤改良及大喬木的支撐保護、非種植季節(jié)苗木保護措施等。
2)編制土方工程概算書時應綜合考慮總體工程情況,按照初步設計圖中的原地形標高及設計地形等高線計算各類挖方、填方及垃圾土的工程量。
3)道路、廣場、圍墻、駁岸、擋土墻等總體土建工程按初步設計斷面圖紙計算工程量,編制單項工程概算書。
4)建筑工程按建筑、結構及安裝等專業(yè)的平、立、剖面初步設計圖紙計算工程量,編制各專業(yè)單位工程概算書后匯總完成單項工程綜合概算書。景觀工程中的小型建筑項目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可采用指標估算法。
5)總體電氣及給排水工程等按初步設計圖紙計算管線工程量,依主要設備材料表編制單項工程概算書。
6)小型橋梁、涵洞、閘橋等可按不同類型以平方米或延長米等指標編制。
7)小型構筑物或一般景觀建筑小品可根據單項工程的主要特點和基本參數(shù)按各種指標編制。
3.3.4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編制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系指工程費用外的建設項目必須支出的費用。其他費用應計列的項目及內容應結合工程項目實際確定。其費用計算可參照《市政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辦法》(建標[2011]1號)有關章節(jié)。
3.3.5 預備費
1 基本預備費:以第一部分“工程費用”總值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總值之和為基數(shù),乘以預備費費率計算,預備費率可按5%~8%計取。
2 價差預備費:指項目建設期價格可能發(fā)生上漲而預留的費用,以第一部分工程費用總值為基數(shù),按建設期分年度用款計劃和人工、材料、設備價格年上漲系數(shù)逐年遞增計算;上漲系數(shù)按國家或地區(qū)有關規(guī)定計取。
3.3.6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建設期利息和鋪底流動資金計算可參照《市政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建標[2007]164號)第三章第四節(jié)計列。
4 施工圖預算文件編制深度
4.1 施工圖預算文件組成
施工圖預算文件組成內容應包括封面、扉頁、編制說明、總預算書和(或)綜合預算書、單位工程預算書、主要材料表以及需要補充的單位估價表。
4.2 施工圖預算編制依據
1 批準初步設計文件或其他文件(若有)。
2 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和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法政策。
3 施工圖設計項目一覽表,各專業(yè)設計的施工圖和文字說明、工程地質勘察資料。
4 主管部門頒布的現(xiàn)行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和有關費用規(guī)定的文件。
5 工程所在地人工、設備、材料、機械價格。
6 現(xiàn)行的有關其他費用的定額、指標或價格。
7 建設場地的自然條件和施工條件。
8 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9 有關合同協(xié)議條款。
4.3 單位工程施工圖預算和總預算書的編制
4.3.1 建筑安裝工程預算:根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現(xiàn)行建筑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規(guī)定的各項費用標準,按各專業(yè)設計的施工圖、工程地質資料、工程場地的自然條件和施工條件,計算工程數(shù)量,引用規(guī)定的定額和取費標準進行編制。
4.3.2 設備及安裝工程預算:設備購置費按各專業(yè)設備表所列出的設備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和設備按非標設備估價辦法或設備加工訂貨價格計算。設備安裝按照規(guī)定的定額和取費標準編制。
4.3.3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稅費以及建設期利息:計算辦法與概算相同。
5 給水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辦法
5.1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內容
5.1.1 工程費用、用地及主要材料用量指標計算見表5.1.1。
5.1.2 制水成本指標計算:見《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shù)》供水篇。
5.1.3 各專業(yè)工程費用占總工程費用比例分析見表5.1.3。
給水工程綜合技術經濟指標匯總表 表5.1.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樞紐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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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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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規(guī)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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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經濟指標
|
工程費用
(萬元)
|
用地
(畝)
|
主要材料費用
|
鋼材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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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或商品混凝土)
(t 或m3)
|
木材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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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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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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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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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凈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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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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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水廠(或加壓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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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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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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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
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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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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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
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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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水排水工程各專業(yè)工程費用占總工程費用比例分析表 表5.1.3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樞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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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總費用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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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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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管道安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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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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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費
(萬元)
|
占總工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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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費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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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總工程費(%)
|
工程費
(萬元)
|
占總工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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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說明
5.2.1 給水工程綜合技術經濟指標按取水工程、凈水工程、輸水工程及配水工程四類劃分。
1 取水工程包括地面水及地下水的各種取水構筑物及各項設施。指標單位以設計最高日供水量(m3/d)計。
2 凈水工程包括凈水廠全部構筑物及各項設施。指標計算單位以設計最高日水量(m3/d)計。
3 輸水工程是指僅起輸水作用的管道或溝渠工程并包括其中的各種附屬構筑物及設施。指標計算單位以輸水量與管道長度乘積(km-m3/d)計。
4 配水工程包括配水廠、配水管網及其附屬構筑物。指標計算單位配水廠以設計最高日配水量(m3/d)計,配水管網以高日高時配水量與管道長度乘積(km-m3/d)計。
5.2.2 同一工程中各個樞紐工程的生產能力(設計規(guī)模)不同時,應按各自的生產能力計算。
5.2.3 用地面積指對應生產能力所必要的用地量。
5.2.4 主要材料用量指標
鋼材包括各種規(guī)格、型號的鋼筋、鋼板、型鋼,單位以t計。
水泥(或商品混凝土)不分品種標號,單位以t(或m3)計。
鋸材不分材料規(guī)格按定額消耗計算。
5.2.5 制水成本計算:首先計算出年總成本費用,然后除以全年制水量,即為單位制水成本。
5.3 給水單項工程費用指標單位
5.3.1 建筑物以m2計。多層建筑物按各層面積總和計算。
5.3.2 泵房建筑工程以建筑物體積計,單位m3。
5.3.3 濾池建筑工程以過濾工作面積計,單位m2。
5.3.4 構筑物建筑工程如沉淀池、清水池等以設計容積計算,單位為m3。
5.3.5 廠站平面按廠站平面面積計,單位m2。
5.3.6 露天堆置場按堆置場面積計,單位m2。
5.3.7 室外管道工程按管道延長米計,單位為m。
5.3.8 機械設備購置安裝工程按單位生產能力計,單位為m3/d。
5.3.9 電氣動力設備以kW為單位。
5.3.10 變電、配電設備以kVA為計算單位。
5.3.11 輸電線路按線路長度以km計算。
6 排水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辦法
6.1 污水處理廠站、雨水、污水泵站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
6.1.1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內容
1 工程費用、用地及主要材料用量指標計算見表6.1.1。
2 污水處理成本指標計算,見《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shù)》排水篇。
3 各專業(yè)工程費用占總工程費用比例分析見表5.1.3。
6.1.2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說明
1 污水工程綜合技術經濟指標按污水處理廠工程、雨水泵站工程、污水泵站工程三類劃分。
1)污水處理廠工程包括處理廠內全部構筑物、建筑物以及附屬在廠內外的工藝設施(如干化場),單位以設計平均日處理污水量(m3/d)計。
2)污水泵站工程,單位以設計平均日處理污水量(m3/d)計。
3)雨水泵站包括泵站內全部構筑物、建筑物。單位以設計雨水量(L/s)計。
2 同一工程中各構筑物設計能力不同時,應按各自的生產能力計算。
3 用地指標指對應生產能力所必需的用地量。
4 主要材料用量指標與本規(guī)定5.2.4相同。
5 污水處理成本計算:先計算出年總成本費用,然后除以全年平均污水量,即為污水處理的單位總成本。
6.2 排水單項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單位
6.2.1 建筑物以m2計。多層建筑物按各層面積總和計算。
6.2.2 泵房建筑工程以建筑物體積計。
6.2.3 濾池建筑工程以過濾工作面積計,單位為m2。
6.2.4 構筑物建筑工程如沉砂池、沉淀池、曝氣池、消化池等以設計容積計算,單位為m3。
6.2.5 廠站平面按廠站平面面積計,單位為m2。
6.2.6 露天堆置場按堆置場面積計,單位為m2。
6.2.7 室外管道工程按管道延長米計,單位為m。
6.2.8 機械設備購置安裝工程按單位生產能力計,單位為m3/d。
6.2.9 電氣動力設備以kW為單位。
6.2.10 變電、配電設備以kVA為計算單位。
6.2.11 輸電線路按線路長度以km計算。
排水工程綜合技術經濟指標匯總表 表6.1.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樞紐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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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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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規(guī)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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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經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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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費用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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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地
(畝)
|
主要材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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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 材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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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泥(或商品混凝土)
(t或m3)
|
鋸 材
(m3)
|
污水處理廠
|
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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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污水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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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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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雨水泵站
|
L/s
|
|
|
|
|
|
|
7 城市道路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辦法
7.1 技術經濟指標計算內容
7.1.1 道路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見表7.1.1。
7.1.2 立交道路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見表7.1.2。
7.2 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說明
7.2.1 工程費用指標以工程投資中的工程費用(第一部分費用)除以車行道面積計算。
7.2.2 分部工程內容
1 主體工程:包括道路路基土方、挖運借(棄)土、填土壓實、汽車灑水、挖舊路結構、運棄舊路材料、路面面層、路面基層、修整壓實土路基、翻漿處理、道牙工程等。
2 附屬工程:包括路面排水構筑物、步道小擋墻及磚砌擋墻、臺階、道路隔離器(帶)、裝配式或現(xiàn)澆混凝土擋土墻、護坡等。
3 面積計算:車行道面積為車行道寬度(包括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乘設計長度(包括交叉口及廣場面積)。
城市道路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匯總表
表7.1.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道路起迄點
|
|
路面結構
|
|
附屬構筑物
(m)
|
|
路段長(m)
|
|
機動車道面積(m2)
|
|
土方量
(m3)
|
|
道路等級
|
|
非機動車道面積(m2)
|
|
路幅布置方式
|
|
計算行車速度
(km/h)
|
|
人行道面積
(m2)
|
|
|
|
通行能力
(veh/h)
(當量小汽車)
|
|
路面排水
(m2)
|
|
|
|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
內 容
項 目
|
主體工程
|
總數(shù)量
|
每平方米車行道面積材料用量及費用
|
工程費用(元)
|
|
|
鋼材(t)
|
|
|
水泥或商品混凝土(t或m3)
|
|
|
瀝青混合料(m3)
|
|
|
基層混合料(m3)
|
|
|
人行道磚(水泥/石材)(m2)
|
|
|
每平方米車行道面積費用(元)
|
|
|
立交道路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匯總表
表7.1.2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立交形式
|
|
引道最大縱坡
|
|
鋼筋混凝土擋墻
|
|
道路等級
|
|
匝道最小平曲線半徑(m)
|
|
路面排水
(m2)
|
|
計算行車速度
(km/h)
|
|
機動車車道面積(m2)
|
|
土方量
(m3)
|
|
通行能力
(veh/h)
(當量小汽車)
|
|
非機動車道面積(m2)
|
|
路幅布置方式
|
|
路面結構
|
|
人行道面積
(m2)
|
|
|
|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
內 容
項 目
|
橋梁
|
道路
|
總數(shù)量
|
每平方米橋梁面積材料用量及費用
|
總數(shù)量
|
每平方米車行道面積材料用量及費用
|
工程費用(元)
|
|
|
|
|
鋼材(t)
|
|
|
|
|
水泥或商品混凝土(t或m3)
|
|
|
|
|
瀝青混合料(m3)
|
|
|
|
|
基層混合料(m3)
|
|
|
|
|
每平方米車行道面積費用(元)
|
|
|
|
|
8 城市橋隧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辦法
8.1 城市橋梁技術經濟指標計算內容見表8.1
8.2 城市橋梁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說明
8.2.1 工程費用指標以工程投資中的工程費用(第一部分費用)除以橋面面積計算。
城市橋梁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匯總表(主/引橋)
表8.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橋梁上部結構
|
|
支座類型
|
|
橋梁下部結構
|
|
橋面伸縮縫
|
|
荷載標準
|
|
橋梁凈空(m)
|
|
橋梁跨徑(m)
|
|
地基土質
|
|
橋長(m)
|
|
施工工藝
|
|
橋寬(m)
|
|
|
|
橋梁面積(m2)
|
|
|
|
主
要
技
術
經
濟
指
標
|
內 容
項 目
|
每m2橋面面積工程費用和材料用量
|
上 部
|
下 部
|
小 計
|
工程費用(元)
|
|
|
|
預應力鋼絞線 (t)
|
|
|
|
鋼筋(t)
|
|
|
|
鋼板與型鋼(t)
|
|
|
|
鋸材(m3)
|
|
|
|
水泥或商品混凝土(t或m3)
|
|
|
|
8.2.2 分部工程內容
1 上部構造:梁式橋指墩臺帽梁(或蓋梁)以上的梁體主要構造、支座、橋面鋪裝、防水層、人行道、欄桿、分車帶、橋面伸縮縫及橋頭搭板等,拱式橋指拱座以上主拱及拱上構造,其他形式橋按實際情況分類。
2 下部構造:梁式橋和拱橋的各種樁基礎、沉井、天然明挖基礎、基礎墊層、承臺、墩臺身、墩臺帽梁(或蓋梁)及橋臺翼墻和護坡,其他形式橋按實際情況分類。
3 地道橋、人行通道按全部構造計算(不分上、下部構造)。
4 其他:指土方、施工排水、草袋圍堰、零星拆除、后背工程、一般裝修及門窗。
8.2.3 面積計算
1 梁式橋和拱橋橋面面積按橋面全寬乘橋梁總長計算。梁式橋橋長以兩端橋臺前沿橋面伸縮縫間長度計算;拱式橋橋長為兩橋臺拱線間距離。
2 地道橋橋面面積按箱體總長乘箱寬計算。箱體總長為不包括前、后懸臂長度在內的箱涵長度,箱寬為箱涵兩側邊墻外緣間寬度。
3 人行通道面積按通道總長乘通道寬度計算。通道總長為包括門廳在內的通道總長度;通道寬度為通道兩邊墻外緣間寬度。
4 人行天橋面積按天橋主橋面積和梯道投影面積之和計算。
5 當橋梁主橋及引橋結構形不同(包括基礎)或同種橋形但跨度相差較大時,主橋、引橋的技術經濟指標應分別計算。
8.3 隧道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計算方法
8.3.1 技術經濟指標計算內容見表8.3.1
隧道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匯總表
表8.3.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隧道結構
|
|
荷載標準
|
|
隧道凈寬(m)
|
|
圍巖級別
|
|
隧道長(m)
|
|
斷面形式
|
|
明洞長(m)
|
|
施工排水
|
|
洞門工程(座)
|
|
施工方法
|
|
面積(m2)
|
|
|
|
內 容
材料及費用項目
|
每延米隧道長度工程費用和材料用量
|
隧 道
|
明 洞
|
洞 門
|
附屬工程
|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
工程費用(元)
|
|
|
|
|
鋼筋(t)
|
|
|
|
|
鋼板與型鋼(t)
|
|
|
|
|
鋸材(m3)
|
|
|
|
|
水泥或商品混凝土(t或m3)
|
|
|
|
|
漿砌石(m3)
|
|
|
|
|
土石方開挖(m3)
|
|
|
|
|
8.3.2 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說明
1 工程費用指標以工程投資中的工程費用(第一部分費用)除以隧道長度計算。其中暗挖隧道、明洞和洞門工程應分別計算指標。
2 分部工程內容
1)石質隧道:石方開挖及運輸出洞,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錨噴,拱頂、墻身、基礎、邊墻混凝土、鋼筋混凝土、砌石、錨桿支護,鋼筋制作安裝,洞內裝飾及防水處理,洞內臨時通風、照明及排水。
2)土質隧道:盾構掘進,鋼筋混凝土和石砌內部結構、基坑開挖、地基加固、支撐、圍囹及降水,垂直立管頂主土方外運,洞內裝飾及防水處理,洞內臨時通風、照明及排水。
3)洞口、洞門的混凝土和襯砌結構及裝飾工程。
4)附屬工程:安全設施、通風設施、監(jiān)控設施、通信設施,供電、照明、給排水及消防。
3 面積計算
隧道面積按隧道凈寬乘以隧道長度以m2計。
明洞面積按明洞凈寬乘以明洞長度以m2計。
洞口面積按洞口凈寬乘以洞口長度以m2計。
9 防洪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辦法
9.1 技術經濟指標按表列內容計算見表9.1
防洪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匯總表
表9.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項 目
|
結構形式
|
單位
|
技 術 經 濟 指 標
|
工程費用
(元)
|
水泥或商品混凝土
(kg或m3)
|
鋼材
(kg)
|
鋸材
(m3)
|
大塊石
(m3)
|
土方
(m3)
|
堤防
|
|
m
|
|
|
|
|
|
|
護岸
|
|
m2
|
|
|
|
|
|
|
圍墾面積
|
|
畝
|
|
|
|
|
|
|
防洪溝
|
|
m
|
|
|
|
|
|
|
構筑物
|
|
|
|
|
|
|
|
|
9.2 指標計算說明
9.2.1 指標計算方法
1 堤防指標
工程費用除以堤防長度,如各段堤防結構不同時,其指標應分別計算。
2 圍堤面積指標
工程費用除以圍墾面積。
3 防洪溝指標
工程費用除以防洪溝的長度(工程費用內包括溝道土石方及溝道上的附屬構筑物造價在內),如各段溝道結構不同時,其指標應分別計算。
4 護岸指標
工程費用除以護岸的面積(m2),如護岸各段結構不同時,指標應分別計算。
5 構筑物指標
工程費用除以構筑物的設計容積(m3)或設計能力(m3/d)計算。
9.2.2 工程費用計算
按工程投資內的第一部分工程費用計算。
9.2.3 工程量計算
堤防長度:按堤防中心線設計長度計。
圍墾面積:按圍堤內部新增加的可利用土地面積計。
防洪溝長度:按溝底中心線設計長度計。
護岸面積:按護岸平面面積計算。
構筑物:按構筑物容積或設計能力計算。
10 燃氣工程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方法
10.1 燃氣工程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
10.1.1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內容:
1 供氣規(guī)模、工程費用及主要材料用量指標計算見表10.1.1-1。
2 供應(氣)成本指標計算:見《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shù)》燃氣篇。
3 各專業(yè)工程費用占工程費用比例分析見表10.1.1-2。
燃氣工程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匯總表
表10.1.1-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序號
|
項 目
|
單 位
|
供氣規(guī)模
|
備 注
|
萬m3
|
萬戶
|
一
|
工程費用
|
|
|
|
|
|
門站
|
萬元
|
|
|
|
|
儲配站
|
萬元
|
|
|
|
|
調壓站
|
萬元
|
|
|
|
|
管線
|
萬元
|
|
|
|
|
生產配套設施
|
|
|
|
|
二
|
主要材料
|
|
|
|
|
|
鋼管
|
t
|
|
|
|
|
鋼材
|
t
|
|
|
|
|
水泥或商品混凝土
|
t或m3
|
|
|
|
|
其他管材
|
kg
|
|
|
|
三
|
規(guī)模
|
|
|
|
|
|
門站
|
座
|
|
|
|
|
儲配站
|
座
|
|
|
|
|
調壓站
|
座
|
|
|
|
|
管線
|
km
|
|
|
|
|
生產配套設施
|
m2
|
|
|
|
燃氣工程各專業(yè)工程費用占總工程費用比例分析表
表10.1.1-2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單項工程
|
工程總費用(萬元)
|
建筑工程
|
安裝工程
|
設備購置
|
工程費
(萬元)
|
占總工程費(%)
|
工程費
(萬元)
|
占總工程費(%)
|
工程費
(萬元)
|
占總工程費(%)
|
|
|
|
|
|
|
|
|
|
|
|
|
|
|
|
|
10.1.2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說明
燃氣工程綜合技術經濟指標按門站、儲配站、調壓站、管線和生產配套設施五類劃分。綜合指標計量單位按供氣規(guī)模每萬立方米和每萬戶分別計。
1 門站、儲配站:包括站內所有構筑物和各項設施。
2 調壓站:包括所有高壓調壓站、次高壓調壓站和中低壓調壓站。
3 管線:包括不同管徑和壓力的所有市政管線。
4 生產配套設施:包括生產辦公用房、管網管理隊、用戶管理所及搶修車輛和設備等生產配套工程。
11 熱力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辦法
11.1 熱力工程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
11.1.1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內容:
1 工程費用、用地及主要材料用量指標計算見表11.1.1-1、表11.1.1-2。
2 勞動定員指標計算(含熱力管網、熱力站生產人員、輔助人員和管理人員)。
3 供熱成本指標計算:見《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shù)》(供熱篇)。
4 各專業(yè)工程費用占總工程費用比例分析見表11.1.1-3。
11.1.2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說明
1 熱力工程綜合技術經濟指標按管網工程、換熱站工程劃分
管網工程包括民用熱水供熱管網、工業(yè)蒸汽供熱管網、泵站、計量及監(jiān)控中心等各項輔助設施。
換熱站工程包括民用熱水網熱力站、工業(yè)蒸汽供熱熱力站、制冷站。民用熱水網熱力站又分為包括熱力站建筑工程、不包括熱力站建筑工程;按連接形式分為直接連接、間接連接。
指標計量單位以設計供熱面積(m2)或設計供熱量吉焦(GJ)計。
2 用地面積指對應供熱能力所必須的用地量。
3 主要材料用量指標:
鋼管包括管材、管件,以t計算。鋼材包括各種規(guī)格、型號的鋼筋、鋼板、型鋼,以t計算。
水泥(或商品混凝土)不分品種標號,以t或m3計算。
鋸材不分材料規(guī)格按定額消耗計算,以m3計算。
4 供熱成本計算:首先計算出年經營成本費用,然后除以年平均供熱量,即為單位供熱成本。
民用熱水供熱技術經濟綜合指標
表11.1.1-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序號
|
項 目
|
單 位
|
供熱規(guī)模
|
備 注
|
每萬平米建筑面積
|
每GJ
|
一
|
工程費用
|
萬元
|
|
|
|
|
其中:管網
|
萬元
|
|
|
|
|
熱力站
|
萬元
|
|
|
|
二
|
主要材料
|
|
|
|
|
|
鋼管
|
t
|
|
|
|
|
鋼材
|
t
|
|
|
|
|
水泥或商品混凝土
|
t或m3
|
|
|
|
三
|
人工
|
工日
|
|
|
|
四
|
管網長度
|
km
|
|
|
|
五
|
熱力站座數(shù)
|
座
|
|
|
|
六
|
熱力站建筑面積
|
m2
|
|
|
|
工業(yè)蒸汽供熱技術經濟綜合指標
表11.1.1-2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序號
|
項 目
|
單位
|
綜合指標(每蒸噸)
|
備 注
|
一
|
工程費
|
萬元
|
|
|
|
其中:管網
|
萬元
|
|
|
|
熱力站
|
萬元
|
|
|
二
|
主要材料
|
|
|
|
|
鋼管
|
t
|
|
|
|
鋼材
|
t
|
|
|
|
水泥或商品混凝土
|
t或m3
|
|
|
三
|
人工
|
工日
|
|
|
四
|
管網管線長度
|
km
|
|
|
五
|
熱力站建筑面積
|
m2
|
|
|
供熱工程各專業(yè)工程費用占總工程費用比例分析表
表11.1.1-3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單項工程
|
工程總費用(萬元) 100%
|
建筑工程
|
安裝工程
|
設備購置
|
工程費
(萬元)
|
占總工程費(%)
|
工程費
(萬元)
|
占總工程費(%)
|
工程費
(萬元)
|
占總工程費(%)
|
|
|
|
|
|
|
|
|
|
|
|
|
|
|
|
|
12 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辦法
12.1 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工程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
12.1.1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內容
1 工程費用、用地及主要材料用量指標計算見表12.1.1
2 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成本指標計算,參見《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shù)》垃圾處理篇。
12.1.2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說明
1 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綜合技術經濟指標分為處理廠工程和中轉站。
1)處理廠工程包括處理廠內全部構筑物、建筑物以及附屬在廠內外的工藝設施(如干化場),單位以設計平均日處理量(t/d)計。
2)中轉站包括站內全部構筑物、建筑物。單位以額定日轉運能力(t/d)計。
2 用地指標指對應生產能力所必需的用地量。
3 主要材料用量指標與本篇5.2.4節(jié)相同。
12.2 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單項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單位
12.2.1 填埋工程
1 土石方、垃圾壩、擋墻護坡按實際體積計,單位為m3。
2 庫底防滲系統(tǒng)、邊坡防滲系統(tǒng)按防滲面積計,單位為m2。
3 滲瀝液收集系統(tǒng)、滲瀝液排出系統(tǒng)、地下水導排按管道長度計,單位為m。
4 填埋區(qū)馬道按面積計,單位為m2。
5 填埋氣體導排按長度計,單位為m。
6 截洪溝及排洪溝按長度計,單位為m。
7 建筑分項指標按不同結構形式以建筑面積計,單位為m2。
8 道路按面積計,單位為m2。
9 圍墻按面積計,單位為m2。
10 綠化按面積計,單位為m2。
11 電氣工程變配電系統(tǒng)設備總裝機容量以kW為單位。
12 給水、排水工程按管理區(qū)面積計,單位為m2。
12.2.2 焚燒工程
1 垃圾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積計,單位為m2。
2 煙囪按煙囪高度計,單位為m。
3 設備及安裝工程按額定日處理能力計,單位為t/d。
12.2.3 中轉站
1 裝運車間、機修車間、業(yè)務用房、傳達室按建筑面積計,單位為m2。
2 引橋按水平投影面積計,單位為m2。
3 場區(qū)供熱、給排水按管道長度計,單位為m。
4 地下油庫單體按座計。
5 沉淀池、污水池、噴水池按單體計,單位為m3。
6 場區(qū)電氣按電纜長度計,單位為m。
7 圍墻按長度計,單位為m。
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綜合技術經濟指標匯總表
表12.1.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工程名稱
|
單位
|
設計規(guī)模
|
技術經濟指標
|
工程費用
(萬元)
|
用 地
(畝)
|
主要材料費用
|
鋼 材
(t)
|
水 泥(或商品混凝土)
(t或m3)
|
鋸材
(m3)
|
處理廠
|
t/d
|
|
|
|
|
|
|
中轉站
|
t/d
|
|
|
|
|
|
|
13 園林和景觀工程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辦法
13.1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內容
13.1.1 工程費用、用地及各單項工程指標計算見表13.1。
13.2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說明
13.2.1 指標計算方法
1 工程項目單方面積指標
建筑及安裝工程總費用(第一部分費用)除以總用地面積計算。
2 綠化工程
工程費用除以綠地面積,如有改造或移栽工程時,其指標應分別計算。
3 土方工程
工程費用除以總土方量。
4 建筑工程
工程費用除以建筑面積,如有不同類型、功能的建筑時,其指標應分別計算。
5 道路廣場工程
按不同類別的道路及廣場,以各自的工程費用除以相應的面積分別計算指標。
6 圍墻、駁岸工程
工程費用除以圍墻或駁岸長度,如有不同結構類型時,其指標應分別計算。
7 總體給排水、電氣、弱電等工程
以各自的工程費用除以總用地面積。
13.2.2 工程量計算
1 綠化工程按實際種植面積計,單位為m2。
2 土方工程中挖、填、運土及營養(yǎng)土等按體積計,單位為m3。
3 建筑及亭、廊等按面積計,單位為m2。
4 道路廣場按面積計,單位為m2。
5 圍墻、駁岸按長度計,單位為m。
6 橋梁、水閘、涵洞按座計,單位為座,備注中列明實際面積或長度等數(shù)據。
7 景石按實際體積及容重計算噸位,單位為t。
8 總體給水排水及電氣按設計面積計,單位為m2。
園林和景觀工程綜合技術經濟指標匯總表
表13.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編制日期:
序號
|
工程名稱
|
單位
|
數(shù)量
|
工程費用
(萬元)
|
單位指標
|
備注
|
1
|
建筑及安裝工程
|
m2
|
|
|
|
|
2
|
綠化種植工程
|
m2
|
|
|
|
|
3
|
土方工程
|
M3
|
|
|
|
|
4
|
建筑工程
|
m2
|
|
|
|
|
5
|
道路廣場
|
m2
|
|
|
|
|
6
|
圍墻、駁岸
|
m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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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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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水閘、涵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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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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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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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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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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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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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給排水及電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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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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